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754039518/2021-00639主题分类:政务信息发布机构:县政府办
发文日期:2021-04-14文  号: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涞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涞源县促进夜间经济发展实施方案》通知
涞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涞源县促进夜间经济发展实施方案》通知
发布机构: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1-04-14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涞源县促进夜间经济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此项工作已列入2021年度重点工作,请认真遵照执行。

 

 

涞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9日

涞源县促进夜间经济发展实施方案

 

为营造丰富、活跃、安全的夜间消费环境,增强城市活力,促进夜间经济繁荣发展,推动消费升级,根据河北省商务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0部门联合印发的《河北省促进夜间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冀商运行字[2019]20号)和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促进夜间经济发展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发挥消费基础性作用,扎实推进“六稳”“六保”任务;进一步落实市委十ー届九次、十次、十ー次全会精神,培育“无夜景,不涞源”的消费品牌,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业态多元,管理规范的夜间经济发展格局,助力建设品质为先、宜居宜业新涞源。

二、主要任务

(一)围绕四大主题,推动夜间经济发展。围绕“夜游、夜购、夜娱、夜健”四大主题,完善基础设施,举办特色活动,为游客、市民创造美好夜间消费环境。

1.夜游——打造“畅游夜涞源”。充分利用涞源湖等旅游资源,举办灯会等活动,推出夜间特色休闲娱乐项目和夜游精品线路。(责任单位: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商务局)

2.夜购——打造“惠购夜涞源”。引导大型商超延长营业时间,探索开设“深夜专区”。联动全县夜间经济街区,优化夜间消费体验。(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3.夜娱——打造“乐享夜涞源”。以华中白石山温泉度假区、涞源湖为依托,策划组织文化演出,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开展“名厨”“名店”“名菜”等各类评选活动,打造“深夜食堂”,做大餐饮市场夜间消费规模。(责任单位: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

4.夜健——打造“奔向夜涞源”。鼓励在涞源县体育公园、烟墩山公园举办“体育夜市”等活动,开展街头篮球、足球、轮滑、广场舞等特色突出、观赏性强的时尚体育赛事活动,形成一批夜间体育消费“打卡地”;通过引进或举办体育赛事,发挥其对餐饮、住宿、商贸和交通等行业拉动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公共体育设施夜间有序开放。(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住建局)

(二)打造温泉康养夜间经济聚集区。以白石山康养小镇为核心,充分发挥华中假日温泉酒店、雪霁堂、百渡食府、贵宾楼、竹里馆、白桦林温泉谷及蓝鲸休闲运动中心的聚集作用,打造成集温泉康养、运动休闲、餐饮娱乐为一体的夜间经济综合聚集区。(责任单位:白石山镇政府、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商务局)

(三)打造休闲健身夜间经济聚集区。以广平大街为轴,连接体育公园、烟墩山公园、顶立鲜生活广场为核心的休闲健身夜间经济聚集区。充分发挥体育公园、烟墩山公园夜间运动健身的作用,利用运动场地及设施,提高体育设施日常保养频次,举办街头篮球、五人制足球、乒乓球、轮滑等夜间赛事,同时,鼓励支持沿街门店延迟营业时间,倡导顶利鲜生活广场和信誉商厦延迟营业时间,使群众夜间购物更加便捷,促进夜间消费。(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教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

三、具体措施

(一)强化宣传引导。通过电视和网络新媒体,推广宣传夜间经济特色街区和特殊活动,发布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夜间消费咨讯,营造好舆论氛围。(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网信办)

(二)加强交通疏导,增加夜间停车场。优化夜间生活聚集区交通组织管理,明确相关机动车限行措施,确保安全通畅,适度增加夜间停车位、出租车侯客点。(责任单位:县交运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

(三)鼓励夜间经济聚集区内的企业延时营业。根据季节变化延时营业,春夏秋三季:周五、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延时1小时闭店,其余工作日延时半小时闭店;冬季:周五、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延时1小时闭店。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试行自然闭店。(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四)保障夜间经济载体的用电,落实用电优惠政策。适时调整夜间经济载体的供电方案,保障延时营业场所的电力供应,落实好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责任单位:国网涞源供电公司)

(五)加强城市亮化美化建设。提高夜间经济街区的净化、亮化、绿化、美化水平,做好街景打造、装饰照明、标识指引等工作,营造良好夜间消费氛围。(责任单位:县住建

(六)做好夜间经济实施街区的公共卫生工作。合理规划和建设给排水设施,加强夜间经济特色街区周边公厕、生活垃圾收集台站的服务能力,加强环卫管理。(责任单位:县住建)

(七)营造舒心夜生活环境,加强夜间经济风险防控工作。建立夜间经济活动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夜间巡控警力,提高安全保障水平;建立夜间经济活动风险评估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造安全有序的夜间消费环境。(责任单位:公安局)

(八)完善食品安全、消防等配套管理措施和服务功能,切实提升服务夜间经济发展的管理保障水平。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畅通维权渠道,增配快检技术,调整监管力量和重点时段,定期开展抽检,掌握食品安全质量情,保障消费者食安全;加强安全、消防教育培训,组织应急演练。开展安全检,排查安全隐患,防范事故发生,为夜间经济发展保驾护航。(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

(九)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压紧压实“四方责任”,建立联防联控机制,严格落实各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我夜间经济健康发展。(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涞源县发展夜间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着力解决夜间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由政府县长任组长,主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商务局、县住建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教体局、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局、应急管理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卫主要负责同志,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国网涞源供电公司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室设在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商务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

(二)明确时间节点。按照全市安排,2021年4月底前,我县至少推出1个夜间经济特色集聚区;4月上旬,全市将组织观摩,评选出“十大网红打卡地”“十大惠民活动”“十大夜景”等一系列特色主题;9月,全市组织第二次观摩,总结经验;12月底前,全市将推出一批夜间经济示范区,我县要力争入选。

(三)细化工作方案。各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出台具体的工作方案,并将夜景工程建设情况,夜游景点发布情况,夜购夜食、夜娱、夜健活动开展情况和夜健场所开放情况,在本方案印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并报县商务局。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县法院、检察院                  

  涞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14日印发     


涞源县促进夜间经济发展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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